(一)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;
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5.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6.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:18-35周岁(即1986年11月5日至2004年11月5日期间出生);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的人员,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(1981年11月5日以后出生)。
具体报名条件以《都安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四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》(以下简称《计划表》,见附件1)为准。招聘专业参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》(2022年版)(附件4)专业要求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列入招聘范围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2.在各级公务员招考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(聘)用纪律行为的;
3.现役军人;
4.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(其中,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、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、学位证书参加招聘);
5.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、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(含聘用教师控制数、特岗教师转岗)未满2年(含试用期内的人员)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(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)的;
6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7.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;
8.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;
9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10.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;
11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。